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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休息时间 24 小时与 7 日上限及违规判定方法

2026-07-03

休息时间规则里的数字本身容易记:24 小时内 10 小时,7 日内 77 小时。但如果按日历日累计来算, 得出的答案和规则要求的并不一样。条文定的不是每个日期的合计,而是在任何位置切开都必须成立的 窗口

本文把《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标准 A2.3 与 STCW 规则 A-VIII/1 的原文并列,说明这两项规定实际 要求什么。

24 小时和 7 日是可以在任意位置切开的窗口,不是日历日

MLC 标准 A2.3 第 5 段的用词是 in any 24-hour periodin any seven-day period

  1. The limits on hours of work or rest shall be as follows: (a) maximum hours of work shall not exceed: (i) 14 hours in any 24-hour period; and (ii) 72 hours in any seven-day period; or (b) minimum hours of rest shall not be less than: (i) ten hours in any 24-hour period; and (ii) 77 hours in any seven-day period.

any 就是“任意的”。不是从 0 时到 24 时的一天,而是起点放在任何位置都必须成立。因此以午夜 切分后两天的合计都超过 10 小时,跨这两天的某个 24 小时窗口里仍可能不足 10 小时。

举个例子。第一天 20 时休息到第二天 4 时,共 8 小时,第一天白天再休息 2 小时,日历日合计为 10 小时。第二天如果安排相同,合计同样是 10 小时。但把第一天 12 时到第二天 12 时切成一个窗口, 其中包含的休息可能只有 8 小时。按日历日计算不会形成这个窗口,于是判为通过,而规则视其为违规。

要判得准确,就得移动窗口去找最小值。休息合计对窗口起点是分段线性的,斜率只在工作与休息切换 的地方变化,因此把这些转换点全部扫过就能得到真正的最小值。只按 1 小时步长扫描,会漏掉错开 30 分钟的最差窗口。

工作时间上限与休息时间下限的周上限相差 19 小时

上述第 5 段在 (a) 与 (b) 之间放了 or。船旗国要么定工作时间上限,要么定休息时间下限, 不是两者同时适用。

这两种方式并不是同一条规则的两种写法。7 日是 168 小时。按休息下限方式留出 77 小时休息,可用 于工作的时间最多为 91 小时;按工作上限方式,上限是 72 小时。同一条船适用哪种方式,周上限相差 19 小时。

严格说 91 小时也不是上限,实际更短。A2.3 第 1 段 (b) 把休息时间定义为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并写明 this term does not include short breaks。短暂休息既不是工作也不算休息,所以 168 小时减去 77 小时休息后的余量,并不会全部成为可用于工作的时间。

因此在检查记录之前,必须先确认该船船旗国选择了哪种方式。船上张贴的工作安排表也要求写明这个 数值(A2.3 第 10 段 (b))。

合计够了,还会在分割次数和间隔上不合格

即使 24 小时内确保了 10 小时,这 10 小时如何分割是另一项要求。

  1. Hours of rest may be divided into no more than two periods, one of which shall be at least six hours in length, and the interval between consecutive periods of rest shall not exceed 14 hours.

三个条件同时生效。休息最多只能分成两段,其中一段至少 6 小时,相邻两段休息之间的间隔不得超过 14 小时。STCW 规则 A-VIII/1 第 3 段是同一句话。

第三个条件与合计无关,独立生效。无论确保了多少休息,工作连续达到 14 小时本身就是违规。四小时 一换的值班安排不会触及这个条件,但在进出港或货物作业打乱值班安排的那一天会触及。

所以违规不是一种,而是五种。

违规 依据 判定所用的值
不足 10 小时 A2.3 第 5 段、A-VIII/1 第 2 段 任意 24 小时窗口的最小休息
不足 77 小时 A2.3 第 5 段、A-VIII/1 第 2 段 任意 7 日窗口的最小休息
超过两段 A2.3 第 6 段、A-VIII/1 第 3 段 当天休息区段的数量
没有 6 小时的区间 A2.3 第 6 段、A-VIII/1 第 3 段 最长的单段休息
间隔超过 14 小时 A2.3 第 6 段、A-VIII/1 第 3 段 两段休息之间的最长工作

触发的是哪一种,修正方式也不同,写成“当天违规”一行,就看不出下一步要改什么。

STCW 与 MLC 的适用对象不同

数字相同,容易当作一条规则来看,但适用范围不同。

STCW 规则 A-VIII/1 第 2 段这样写适用对象。

2 All persons who are assigned duty as officer in charge of a watch or as a rating forming part of a watch and those whose duties involve designated safety,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and security duties shall be provided with a rest period of not less than:

值班负责人、组成值班的普通船员,以及承担指定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职责的人员。MLC 标准 A2.3 的对象 是全体船员。不参加值班的厨房和事务部门的船员,在 MLC 一侧同样适用相同的上限。

因此仅凭值班表无法说明休息时间的遵守情况。不值班职位的记录也必须齐备。

开例外时,STCW 给数字,MLC 给程序

两项规定都允许例外,但方式不同。

STCW 规则 A-VIII/1 第 9 段把例外的界限用数字钉住。

9 Parties may allow exceptions from the required hours of rest in paragraphs 2.2 and 3 above provided that the rest period is not less than 70 hours in any 7-day period.

同一段接着规定了四个条件。每周休息的例外不得连续超过 2 周,两次例外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例外 持续时间的 2 倍。对 10 小时的例外,休息可分为三段,其中一段至少 6 小时,另外两段各不少于 1 小时,14 小时的间隔仍然保留。而且例外在 7 日内不得超过两个 24 小时期间。

MLC 标准 A2.3 第 13 段给的是程序而不是数字。例外只能通过国内法律法规,或者由主管当局批准或 登记的集体协议来开。公司与船员之间个别约定开不了例外。

也就是说,适用了例外的记录需要两项依据:属于哪一条例外规定,以及船旗国允许该例外的依据是 什么。

演习和应召必须把削减掉的休息补回来

集合演习以及消防和救生艇演习,应当以尽量不干扰休息时间的方式进行(A2.3 第 7 段、A-VIII/1 第 4 段)。演习本身是规定义务,这一点并不免除休息时间要求。

机舱无人值守等船员处于应召状态的情形,还多一个条件:如果应召打断了正常休息,就应给予相应的 补偿性休息(A2.3 第 8 段、A-VIII/1 第 6 段)。只记下发生了应召而不记补偿性休息,记录就无法证明 这项要求。

船长的权限也是同样结构。为了船舶、船上人员和货物的即时安全,船长可以暂停休息安排,要求完成 必要的工作时间(A2.3 第 14 段、A-VIII/1 第 8 段)。但同一条规定要求,恢复正常状态后应在切实可行 的范围内尽快给予适当休息。权限不是免除记录,而是在事后多加一件要做的事。

记录需要船长和船员两个人的签字

记录要求覆盖了格式、语言、副本和签字。

  1. Each Member shall require that records of seafarers’ daily hours of work or of their daily hours of rest be maintained to allow monitoring of compliance with paragraphs 5 to 11 inclusive of this Standard.

同一段接着规定:记录按主管当局确定的标准格式编制,使用船上工作语言和英文。船员领取与本人有关 记录的副本,该记录由船长(或船长授权的人)和船员双方签字。STCW 规则 A-VIII/1 第 7 段同样要求 标准格式、副本和双方签字,但没有写明由谁确定格式。

两个签字这一点很关键。缺少船员签字的记录,即使格式正确也不满足要求。而副本是否已交给船员并 不会留在记录本身里,因此要作为程序来管理。

张贴义务也是单独的。船上工作安排表要贴在便于查看的地方,并按职位写明海上与在港的值班安排, 以及适用的工作时间上限或休息时间下限(A2.3 第 10 段)。这张表同样采用标准格式,使用船上工作 语言和英文(第 11 段)。

需要确认的事项

  • 该船船旗国采用的是工作时间上限方式还是休息时间下限方式
  • 判定是按日历日合计做的,还是移动窗口做的
  • 违规是记成一种,还是分成五种记录
  • 适用例外的记录是否附有船旗国依据
  • 记录上是否有船员签字

MLC 与 STCW 的这些条款在不同版本中文字可能有差异。以上引用取自《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含 2022 年修正的合并本)和 STCW 规则马尼拉修正案(STCW/CONF.2/34)。如果船旗国规定了更严格的标准, 以该标准为准。

Bellbook 以滚动窗口检查休息时间,并区分违规类型

船员在船上按 30 分钟一格录入后,系统扫描全部 24 小时和 7 日窗口求出最小休息时间,并分别判定 10 小时、77 小时、分割次数、6 小时区间和 14 小时间隔。没有记录的区间不以零填充,而是暂不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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